通知,依据学校教学管理文件和《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践教学部的实际情况,对各实验中心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等物品购买、领用做了相应的规定,具体见《实践教学部“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购买、领用管理办法》,请各实验中心按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实践教学部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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