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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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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2020年04月17日 09:13  点击:[]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认真落实教学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实践教学部教学督导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设立教学督导组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督导工作。

组 长:莫禾胜

成 员:杜春平  刘旭明

秘 书:余丽云

第三条 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 巡视日常教学秩序。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听课评课包括课堂教学(含现场教学)和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实训教学等),并对听课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二) 听课后主动与教师本人沟通交流,针对教师,特别是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指导并提出建议;

(三)参加有关教学质量的教学工作会议和业务活动;

(四)参加部门有关教学质量的常规或阶段性的巡视、检查、指导和专项评估等工作。巡视、检查、指导的重点为实习(包括金工实习、整周实验等)、常规教学资料、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答疑安排、课程考核以及试卷评阅等教学环节,工作结束汇总检查情况附件1《实践教学部督导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表》并撰写书面报告;

(五)对教学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督导组工作制度

(一)督导员每周固定工作时间不超过 4 个学时,其中听课时间不少于 2 个学时;

(二)督导组每学期第 1 周提交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最后 1 周完成工作总结,并书面汇报督导组工作情况。

(三)督导每月将听课情况汇总后向交教学秘书处备案,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教学秘书交部门审核确认后每月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第四条 督导员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馈

(一)督导员听课评课以随堂为主,不事先通知听课对象,每次听课时间至少 1 学时(包括 1 学时)。听课后,如实填写《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听课笔记》,并客观、公正地完成附件2《实践教学部督导听课评价、反馈及跟踪表》;并在规定时间段登陆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提交听课对象的评价结果。

(二)对督导反映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部门应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集体听课并作出评价,与教师分析影响教学效果的诸因素,制定可行的教学效果提升计划,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附件1:实践教学部督导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2:实践教学部督导听课评价、反馈及跟踪表

                                          实践教学部

                                          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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