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广西多民族聚居区位特色与学校办学定位,6月3日,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全体教师在擎天楼A308会议室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集中学习。
本次学习由中心党总支书记领学,逐条围绕法规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六个板块内容进行细致解读,聚焦立法宗旨、核心原则以及“四个与共”重要理念,明晰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现实要求。研讨交流环节,参会教师结合工程实践育人踊跃交流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民族团结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高校开展民族思政教育提供坚实法治遵循。与会教师深刻认识到普法育人、民族团结建设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一环。
与此同时,中心第一时间落地多项宣传育人举措。依托擎天楼 A座、D座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学习宣传片,面向进出楼宇师生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下一步,中心将紧扣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把民族团结的法治理念、法规内容融入实验实训课程,引导全体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撰稿:贾登峰 |一审:余丽云 |二审:莫运辉 |三审:邓维